来源:“山东宣传”微信公众号 日期:2026-05-27
近日,广西柳州先后发生两次5.2级地震,灾情牵动人心。然而,当众人的注意力都放在灾情的时候,一家蛋糕店竟利用灾难进行营销,把同胞苦难当作促销噱头,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愤慨。目前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事主体立案调查。
无独有偶,一童鞋品牌“送礼广告”同样“翻车”。该品牌电梯广告以“下属给女上司送童鞋礼品卡”为场景,搭配“工作上承蒙您照顾,宝宝小脚我来照顾”等文案,把儿童用品包装成职场人情勾兑的筹码,背离了母婴品牌守护孩子的初心,传递功利化、庸俗化导向,引发公众强烈反感,事件发酵后广告被紧急下架。

两起事件看似领域不同,实则同出一辙:将公共价值工具化、将商业利益凌驾于社会伦理之上。当流量成为广告营销的唯一“算法”,敬畏之心便会被算法淹没。
一
广告营销一旦脱离公序良俗,看似是文案的“小聪明”,实则是对多重底线的公然践踏。
对事件严肃性的消解。地震是沉重的自然灾害,背后是生命财产损失与民众的恐慌不安;母婴用品承载着家庭对下一代的呵护,关乎社会最朴素的温情。蛋糕店将“5.2级”震级与“520”的谐音捆绑,把灾难娱乐化;企业将童鞋异化为职场攀附的“社交货币”,把育儿消费功利化。在受灾群众揪心不已、家长为孩子倾注心血之时,此类文案直接刺痛大众情感,让营销背离初心。

对受众情感的二次伤害。试想,亲历地震、家园受损的居民,在惊魂未定之际看到此类广告,会是怎样的愤怒与寒心?年轻父母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精挑细选,却看到儿童产品沦为“人情筹码”,那份对品牌的信任亦会大打折扣。这不是创意“抖机灵”,而是在伤口上撒盐;不是营销创新,而是在价值底线上肆意掘土。
对法律红线的公然触碰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明确规定,广告不得“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”;第五十七条规定,此类违规广告可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。部分商家以为朋友圈随手一发不算正式广告,但法律清晰界定: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、借助任意媒介发布的商业宣传,哪怕私人社交账号,都属于广告监管范畴。
二
类似的营销乱象并非孤例,这背后是商家唯流量论、价值观错位与侥幸心理的交织共振。
流量至上,迷信“黑红也是红”。短视频时代,流量等于曝光,部分商家不在乎口碑好坏,只求话题热度。蹭灾难、炒焦虑、玩擦边,哪怕引发争议,也能快速出圈。在他们眼里,骂声是有概率的,而流量是实打实的。这种畸形流量观,让商家不断试探公众底线。
价值观跑偏,商业道德缺失。商业从来不是孤立的牟利行为,企业是市场主体,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,敬畏生命、尊重苦难,善待消费者是基本准则。部分企业经营者只懂营销技巧、不懂人文温度,只关注商业利益、无视社会责任,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中,丢掉了对生命的敬畏、对消费者的尊重、对社会道德的坚守。
违法成本偏低,侥幸心理滋生。以往轻度违规营销多以删帖、道歉等方式草草收场,实际处罚力度偏弱、金额较少。这导致部分商家抱有“道歉就能了事”的侥幸心理,将“赌一把”当作常态。蛋糕店被立案调查,恰恰说明这种“低成本试错”的时代正在改变。
三
营销可以创新,但不能突破底线;可以追求流量,但不能漠视生命与良知。治理广告营销乱象,不能止于道德谴责,更需要企业、监管与公众各尽其责、协同发力。
企业要自省自律,拿捏好创意分寸。商家必须明白,创意不能违背公序良俗,营销不能透支良知。发布文案前要做好人文考量,灾难不调侃、温情不功利。从“至诚至信”的商业传统到“义利兼顾”的经营哲学,我们历来强调商道即人道。同时,企业要强化内部审核,建立健全营销内容审核机制,对所有营销文案、广告内容严格把关,杜绝“拍脑袋决策、无底线营销”,从源头防范营销失德风险。

监管要从严执法,拉高违法成本。监管部门要切实扛起监管责任,紧盯社交平台、电梯广告等传播渠道,对消费灾难、三观跑偏的广告零容忍。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处罚条款,以刚性惩戒打破商家侥幸心理,做到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。此次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立案调查,正是以法治手段划定红线、以刚性约束匡正风气。
公众应积极监督,为良好的市场环境尽一份力。公众要用好手中的“监督权”,面对低俗营销、灾难营销,坚决抵制并向有关部门及时举报,不围观、不传播、不买单,用市场选择倒逼企业坚守底线、回归良知。让贴合大众情感、三观端正的广告留在大众视野,让失德商家无处立足。
流量转瞬即逝,口碑方能长久。唯有敬畏生命、恪守法律、尊重公众感受,广告才能兼具温度与质感,商业之路方能行稳致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