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“全国教育辟谣”微信公众号 日期:2026-10-28
2025年9月,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《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》提出:在放假总天数和教学时间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科学调整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,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,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。2026年10月9日,深圳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实施春秋假,秋假安排在11月17—20日、春假2027年4月1—2日。随后央视新闻等官方渠道梳理了深圳、成都、自贡、福州、宁波等地推进情况,多地已公布2026年秋假具体安排。
家长群中也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在传播:秋假能不能和元旦、春节拼成长假?是不是全省全市必须同一天放?学校会不会统一组织收费研学?
先把政策层级说清楚,再回应几类高频疑问。
一、政策如何落地:分级统筹,不是“全国同天放”
国家层面定方向——探索设置、总量不变;省级层面给框架——天数、时段、实施范围;市县级和学校层面定具体日期。不存在“全国统一放假”或“全省自动同步”。
省级文件明确原则和范围。贵州明确:春秋假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,幼儿园和高中可参照执行;秋假指导时间为11月中旬,原则上3天,按解读放几天补几天,学期末足额补回。福建明确:春秋假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,九年级可根据升学备考实际弹性安排;学前教育、普通高中鼓励参照探索。春假、秋假各2—4天,全年不超过6天,原则上安排在4—5月和10—11月,不统一规定具体放假时间。
各地秋假天数不完全相同,贵州原则上3天,深圳为4天,福建由各地在2—4天内统筹,具体以本地通知为准。
市级层面,同一城市内也可能分不同时间段。以福州为例,鼓楼等9区县为11月18—20日,长乐/马尾为11月23—25日,福清为11月16—18日。成都、自贡、宁波等地也陆续公布日期,天数在3—4天不等,具体时间各有差异。学校结合实际执行,深圳高中自主定,成都高中鼓励试行。
可以看出,秋假是在教学总量不变前提下作出的学期中段调整,不是法定节假日扩容,也不是全国一张表。
二、“秋假能和元旦、春节拼成8天10天”?
这种说法不准确。
秋假本身不是法定节假日。一些地方把3天或4天秋假放在周中,再与周末衔接,形成连续休息时间,这是本地校历安排,不等于会自动与元旦、春节等后续法定假日叠加。
此前网传“贵州中小学秋假与中秋、国庆合并连休13天”,经贵州省教育部门核实为不实信息:贵州秋假指导时间为11月中旬,并非中秋、国庆前后,不存在与两节假期叠加形成13天长假的制度安排。
如果此后出现“秋假+元旦连休10天”“春假+清明+五一休半个月”等说法,判断依据很简单:连休几天、是否调休,以属地教育部门正式通知和学校校历为准,不要按群聊里的推算自行相加。
三、“全省或全市必须统一,学校不能调整”?
这也不符合实际。
从已公开地区看,同一省份内不同市可以不同,同一城市内不同区也可以不同。福州一市之内就分三个时间段;长沙、衡阳、株洲、湘潭、邵阳等地秋假时间也不完全一致。政策本身保留统筹空间:市级统筹指导,县级细化安排,学校结合考试、实践周、地域实际作具体排布。
家长看到其他城市的时间表,不必直接套用到自己孩子所在学校。本校哪天开始放假、是否需要补足教学安排、后续校历如何调整,应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。
四、“不放秋假=违规”或“必须报付费研学”?
这两条要分开看。
一是“没安排秋假是否违规”。国家和省级文件对春秋假多用“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”“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”“可参照执行”等表述。深圳高中自主确定,自贡高三不纳入本次秋假范围,成都鼓励高中试行。未安排某一学段秋假,不等于学校违规;安排秋假的,也不意味着所有学段同步执行。
二是“必须参加付费研学”。春秋假鼓励开展社会实践、劳动体验、研学参观等活动,各地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科技馆等公共场所也在假期期间面向中小学生及家庭提供服务。但“开展实践活动”不等于“强制报班”,更不等于“不交费就没有假期证明”。
福建省级文件明确不统一规定具体时间、鼓励错峰安排、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;长沙、泉州等地在落实中明确,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,严禁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。学校如有托管、实践、研学项目,应事先告知,坚持自愿原则。家长有疑问时,可通过教育部门官网、学校公示和班主任通知了解项目性质、组织主体和收费依据。
春秋假的制度目的,是在学期中段为学生提供调整节奏、参与实践的空间,具体安排由各地在学校教学总量内统筹实施。是否外出、是否参加实践活动,由家庭结合实际安排。关注官方信息、以学校通知为准,是了解秋假安排的可靠依据。